本报讯(通讯员 郑 宙 姚 月)近日,阜宁县法院羊寨法庭践行判后督促履行机制,做实判后跟踪、全程督履工作,成功督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一次性兑现案款1万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祁某与吴某曾系邻居,三年前祁某的外甥童某向吴某购买价格为33万元的挖机1台,童某当场付款28万元后由祁某代为向吴某出具5万元的欠条1份,后祁某仅偿还4万元,余款1万元经吴某多次催要未果引发诉讼。因祁某抗辩应当由实际欠款人童某偿还,案件经多次调解未果后,法院作出祁某向吴某偿还1万元的判决。
为减少后续执行诉累,承办法官并未因审理程序终结就袖手旁观,而是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前通过电话联系、线下约谈等方式开展督促工作,通过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可能面临账户冻结、限高、失信曝光、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的法律后果,厘清法律与信用风险,同时耐心劝导被告换位思考、体谅原告资金周转难处,积极引导被告树立主动履约意识。经多次沟通劝导,被告主动支付兑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