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大洼法庭一次性成功调解六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情法并用,促成六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起案件均涉及被告孙某经营的婴幼儿照护中心及国际水育中心课程服务合同纠纷。肖某等六名原告先后于2025年至2026年间为子女报名课程并支付1515元至10000元不等的课时费用,后因被告关门停业并注销经营场所,致使合同后续无法兑现,六名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退费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宋明哲认真梳理案情,深入分析矛盾根源。考虑到六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均涉及预付式消费纠纷,关乎多名婴幼儿家长的切身利益,宋明哲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宋明哲耐心倾听每一位原告的诉求,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向被告阐明其作为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合同义务,引导双方理性面对纠纷、互谅互让。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六起案件的当事人均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退还六名原告未使用课时费共计2万余元。
六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宁江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批量矛盾纠纷,不仅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更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宁江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