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夏曼波】
近日,网传广东省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有关人员在教师招聘中存在违规行为,教招笔试第一称被第二花钱劝弃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8月5日,广东省雷州市教育局通报有关调查情况:
经查,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在2026年公开招聘高中舞蹈组专业技术岗过程中,该校副校长高某受该校教师陈某林所托,违规向陈某林透露笔试第一名陈某冰的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联系陈某冰,以利益许诺劝其放弃后续考试。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雷州市教育局已启动问责程序,对雷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高某先作出停职处理,对涉事教师陈某林暂停其工作,同时暂停该校高中舞蹈组专业技术岗招聘所有流程。
回看整件事,不知道大家能否感受到一种无力:一个笔试第一的考生,做了所有正确的事之后,依旧被排斥在聘用名单之外。
雷州市教育局于8月3日发布了《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雷州市事业单位(教育类)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她所报考的岗位上,那名岗位笔试第二名的考生名字赫然在列,而陈女士并未出现在名单中。
陈女士做对了什么?她拒绝了金钱利诱,没有接受几万块钱的劝退,在被微信联系,知道可能有猫腻后也照常参加面试,没有退缩。事后向教育局投诉,拨打12345热线反馈问题。作为一个普通人,陈女士很守规矩,每一个选择都指向相信制度。
然而工单一再被延期,据媒体报道,“6月18日第一次延期至7月13日,7月10日第二次延期至8月3日。直到7月31日,12345工单才回复称:已移交雷州市纪委处理。”

流程走着走着,“第二名”已经快被“拟聘用”了。对于提出异议的考生而言,等待意味着心理压力和维权成本不断增加。如果投诉处理不能及时介入,程序上的滞后或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电话也始终无法接通,媒体报道称,“从8月3日起陈女士多次拨打公示文件上雷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的联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一个向社会公示的联系电话,打不通是什么意思?公示本意是让公众监督,像告示一样搞单向通知,合理吗?
还有一点值得深思,“据陈女士描述,‘第二名’还在面试现场多次向考官提及,其母亲就在本次报考的学校任职,希望入职后能与母亲同校工作。” 这是公办学校的岗位,不是“家产”,倘若真如陈女士所言,“第二名”在面试的时候就可以毫无顾虑地说出近水楼台的想法,那就不是傲慢了,而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
这是特殊教育学校的岗位啊,特殊教育学校招收的孩子,最需要的不就是公平和善意吗?如果给他们选老师的入口,本身就陷入权力勾兑的泥潭,社会要怎么相信这些孩子会被好好对待呢?倘若这一环失去公信力,受影响的不只是一个岗位竞争者,也会削弱公众对特殊教育事业的信任。
这起事件应当成为一个反思的契机,招聘全过程是否能够进一步提高透明度?招聘流程中能否设置更严格的信息隔离机制?涉及投诉的招聘环节是否应建立更明确的暂停和审查机制?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是否需要更严格的利益冲突回避制度?
当守规矩的人处处碰壁,所有努力做正确的事的人的信心都会被伤害,希望陈女士们下一次相信制度时,制度不会再让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