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邻里纠纷摆上调解桌,常听到的一句话是“各退一步”;一段争议上了网,评论区不缺的一句是“别闹大”。两句话,同一种惯性,把平息事态当成处置的终点。基层矛盾化解,是治理能力的直观体现,也是涵养风气、守护公平的关键抓手。可若是只求事态平息,不问是非对错,稳得住一时,稳不住人心。事态是平了,人心却未必服气。处置矛盾这道考题,答到“事了”还不够,答到“理明”才算完。说白了,糊过去的是矛盾,糊不过去的是公道。
说到底,这是一种只算稳不稳、不算对不对的账。做什么处置、给什么说法、力气往哪里使,背后都是价值取舍。处置矛盾不是做减法,把争议减到零,而是做加法,把是非和权责一层层厘清。中央政法委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这话点中了要害。矛盾化解从来不是把声音压下去,而是把道理讲清楚。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底印发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决杜绝强制调解、久调不决、以调压判”。一纸调解书,若只换来表面握手,却让有理的吃亏、无理的得利,这桩“了结”本身就是下一桩矛盾的起点。
更要紧的是代价。“和稀泥”看似两头不得罪,实则两头不讨好。它模糊善恶的边界,让行善者寒心、让投机者得逞;它教会旁观者一件事,讲理不如闹大、守规矩不如会哭。这股风气一旦成了气候,谁还愿意做那个守规矩的人。日子一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冷漠就会蔓延,社会公德与法治公信力被一点点掏空。看似平稳的结局,埋下的往往是更大的隐患。需要说明的是,调解本身从来不是问题。人民调解法把“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写进原则,自愿、平等、合法,三条缺一不可。真正要反对的,是把调解做成无原则的折中,让“不出事”压过“辨是非”。
由此看湖北,路子看得更清。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到全省1260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投入运行,湖北把化解矛盾的关口一直往前挪。2025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422236件,成功414509件,成功率98.17%;荆州1市8县的129个乡级综治中心,2026年以来化解纠纷4.1万余件,化解率99.82%,90%左右在乡村两级就地解决。靠的不是糊,而是厘清事实、讲明权责。舆情处置也是同一个理,价值不在抹平争议、掩盖问题,而在明辨是非、以案释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小事化好了,大事才化得掉。
细微之处见治理,小事之中见初心。每一起民生纠纷、每一次网络热议,都是淬炼治理能力、引领社会风尚的契机。面对善举坚定护航,面对不公及时纠偏,面对误区主动释明,让每一次处置都守住一条底线、澄清一个道理。别让“和稀泥”糊住是非,把“事了”与“理明”一起写进结果里,让群众在一桩桩处置里分清对错、看见公道,公平正义才有让人信服的模样。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邱舒 (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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