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4﹞57)、《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引才)》(青人才字﹝2019﹞334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园引才工作纪律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32号)以及《青海省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2025年度校园引才考核测评(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9:00—17:00
(二)地点
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12楼监测技术室(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三)资格复审材料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核表》进行审核。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考核时间
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考核地点
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10楼会议室(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中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三)考核测评流程
依次为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凭身份信息签到—将个人物品放置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序号—进入考场面试—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面试考场—取回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考点。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分值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测评结束后,成绩将在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请按照考核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考核考点,在考核当天上午9时00分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考核资格处理。
(二)考生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缺证者不得参加考核。
(三)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考核测试所有环节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或参考资料等。如有携带上述物品的,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要求统一放在物品放置处,未按规定放置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五)考核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都要存放至物品放置处,请考生在参加考核时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和体积较大的物品。
(六)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
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
2025年7月10日
附件1
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附件2
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格尔木分站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