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读特新闻报道,9月25日晚,多名网友发视频称,河南郑州市管城区某小学多名学生在食堂用餐后出现呕吐、腹痛等不适症状,部分学生甚至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9月26日,当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有听说这件事情,但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食物中毒。”
目前,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均已介入此事的调查。
视频发布者称,视频所拍摄的学生“是在学校食堂用餐后出现不适被送上救护车”,并称截至事发“已经过去9个小时了,学校一直没有给出回应”。
9月26日,记者联系到发帖人陈女士(化名)。陈女士介绍,她的孩子在涉事学校就读,当天(25日)中午,多名学生和老师在食堂吃完饭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她家孩子因比较挑食,用餐比较少,出现轻微呕吐,而陈女士邻居的孩子已住院治疗。陈女士介绍,当天孩子反馈“中午吃的面条有异味”。
据介绍,学校食堂今年更换了餐厅承包商,学校出于食品安全保障,不允许学生自带饭。
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是否和食堂有关?9月26日,记者多次致电某小学餐厅经理和XX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拨打涉事小学公开电话,学校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学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不要相信网上那些信息。”
当地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有听说这件事情,但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不是食物中毒。”该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当天(25日),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便前往学校进行检查,但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目前,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均已介入此事的调查。
随后,记者又致电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已经介入此事,但结果还没有出来。管城区卫健委接线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她还不清楚此事,但会去了解相关情况,之后会给记者回电。
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接到上述单位回电,当地也未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指引》强调,学校应在听取学校膳食委员会、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三重一大”要求,采购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经营的大宗食材。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备相应供应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事件,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指引》要求,学校大宗食材采购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安全。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求的原则,禁止采购、使用不合格食材。在验收管理方面,要求学校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制度,集体验收,公开透明。对于验收不合格或禁止采购的食材,应当场退回或销毁,并如实记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食材采购数字化平台,推进电子化票证管理。
《指引》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入库及贮存管理、档案记录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关键环节管理进行规定,明确要求对入库查验验收合格的大宗食材应及时入库,登记相关信息,贮存管理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场地通风防潮,设置有效病媒生物防制设备,与有毒、有害等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建立大宗食材管理档案,如实记录全过程信息,专人保管。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指引》明确了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的管理职责。要求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内容,每学期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执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完善大宗食材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读特新闻、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