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3月13日消息(记者陈静)3月12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重庆的中小学生每学年将拥有两次专属短假,走出教室、拥抱自然。
不搞“一刀切”
小学、初中错峰安排
《意见》明确,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4—5月、11月安排,每次时长建议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少数民族节庆日、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
同时,重庆不搞“一刀切”,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对春秋假是否实施、何时实施、假期时长及具体安排开展充分调研论证,充分吸纳有关部门、学校和群众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经属地政府同意后统一安排。春秋假制度重点在小学、初中错峰安排,鼓励高中试行。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
严禁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
《意见》表明,倡导以“休息放松、接触自然、体验社会、锻炼能力”为核心内容,引导家长孩子对春秋假进行安排,指导家长带领孩子开展人文地理考察、农耕参与、生态保护、红色教育、国防教育、非遗传承、博物馆参观等户外活动,鼓励家庭出游、户外锻炼、亲子阅读等假期安排,充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休息与自主发展空间。
各区县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双减”等各项要求,规范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因调整安排了春秋假而增减课程、课时。
《意见》还划出了四条“红线”,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此外,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集体活动。
引导、支持和鼓励弹性休假、错峰休假
同时提供无偿托管服务
针对双职工家庭“娃放假,爹妈要上班”的现实难题,重庆推出配套服务。
《意见》指出,要协调好校外托管,各区县教育部门要针对部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所在家庭春秋假期间带孩子出行难、孩子看护难等实际困难,积极协调民政、团委、妇联、体育等部门,充分利用少年宫、青少年之家、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场所,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托管服务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文旅、科技、农业部门要积极提供适合学生校外实践体验的公益场所和活动资源。
重庆还将积极引导、支持和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职工疗休养安排等与本区域的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调休、补休。
此外,对于因家庭困难、无人看护等原因确有需求的学生,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指导学校开放校园,安排好必要的值守教师,并提供无偿托管服务,不得趁机额外收取或变相收取托管服务费,严禁以家委会等名义向家长摊派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