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3月1日,国家网信办、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正式施行。
2026年3月1日起,教师再做这8件事就踩红线,可能违法被举报并承担法律责任,家长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
这部新规为未成年人网络信息保护划定了红线,尤其对教师发布学生照片、视频的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新规核心:这8类行为被禁止
新规第五条“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是教师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明确禁止以下行为:
1、摆拍不良剧情:如让学生演绎“攀比家庭条件”“嘲笑差生”“逃课顶撞老师”等短视频博眼球。
2、营销不适宜产品:以学生试用名义推广电子烟、游戏充值卡、成人化妆品,或为校外培训机构打广告。
3、制作传播表情包:将学生糗事、失误做成搞笑表情包发布。
4、贴标签博流量:给学生贴“学渣”“调皮大王”等标签,拍摄系列视频。
5、恶意剪辑制造争议:断章取义学生言行,引发舆论风波。
6、长时间摆拍牟利:让学生排队答题、做游戏,拍摄系列视频并开通直播、带货。
7、利用声线传播不良内容
8、恶搞学生博取关注
合规使用:这些情况可以发布
新规并非禁止所有学生肖像使用。学校报道校园活动、教师制作班级成长档案、发布活动简报等正当教学需求,仍在允许范围内。但需做到:
1、学校建章立制:制定《学生肖像网络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渠道和审批流程;教师签订承诺书
2、家长书面授权:开学初向家长说明用途(如仅用于班级公众号)、渠道和期限,签订同意书,做到“一事一授权”或“一学期一授权”
3、发布前再确认:将含学生肖像的内容草稿发至家长群,再次征求同意,无异议后再发布
这些行为覆盖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班级公众号等所有网络渠道。
此前虽有《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生权益,但对教师使用学生形象缺乏细致规范。
短视频平台上,“虚假学生日常”摆拍、博眼球的剧情层出不穷,甚至有人冒充教师拍摄视频牟利,不仅误导公众,也抹黑教师群体形象。
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
新规进一步细化了未成年人网络形象保护,让教育工作者有了清晰的行为准则,有效整治虚假摆拍、“假老师”牟利等乱象。
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教师:学生的肖像不是博眼球的素材,而是需要用心守护的成长印记。
作为教育工作者,保护学生权益与传授知识同样重要。
2026年3月1日起,让我们做知规守规的教育者,用恰当方式记录校园生活,为孩子的童年筑起一道网络隐私保护墙,让他们在安全环境中茁壮成长。

@知心老师的知心话
2026年3月1号开始, 国家网信办还有新闻出版署、教育部等等八个部门一起弄了个《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这个新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了。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主要就是根据我们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还有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些规定来的, 也跟《民法典》里头说的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这些点连起来, 简单说, 就是给老师们用学生照片、视频这些划了一条清清楚楚的线, 以前没说得这么细的地方, 这次都补上了。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的第五条, 专门讲了不能乱用未成年人的形象, 里头清清楚楚地写了八种不能做的事情。这些规定, 主要就是参照了《民法典》里说的, 大家的肖像权、名誉权不能被侵犯, 而且《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也特别强调要保护小孩子的个人信息和身心健康。
比如, 故意安排学生拍那种互相攀比家里条件, 或者嘲笑学不好同学的视频, 这种为了吸引眼球, 还可能带着小孩子去做不符合社会规矩的事情, 就不行。还有, 打着让学生试用的幌子, 推销电子烟、大人用的化妆品这些不适合小孩子的东西, 或者给外面的补班做广告, 也不可以。
要是把学生那些尴尬的、犯错的画面, 弄成好笑的表情包到处传, 这样就等于侵犯了他们照片的使用权利, 也对他们的名声不好。给学生贴上什么学渣、调皮大王之类的标签, 然后拍一系列视频来吸引流量, 这也是不对的, 等于是给小孩子乱下定义。
故意把学生说的话、做的事掐头去尾地剪辑, 搞出争议来, 甚至引起大家讨论, 这样会影响小孩子好好成长。让学生假装答题、玩游戏什么的, 然后长时间直播、带货赚钱, 把小孩子的照片、视频当成赚钱的工具, 这也是明令禁止的。
就算只是用学生的声音去传一些不好的内容, 就算没有露脸, 这也跟用他们照片一样, 都是侵犯小孩子正当权益的。用恶搞的方法来吸引大家关注, 把小孩子的形象弄丑、弄坏, 这就是直接违反了《民法典》里头最重要的一条, 保护大家肖像权的规定。
不过呢, 这个新规定也不是说完全不让用学生的照片。根据《民法典》里第一千零二十条说的, 像是课堂教学, 或是为了公共利益这种合理使用照片的情况, 学校要报道校园活动, 老师做班级成长记录, 或者发活动简报这些正常的教学需要, 还是可以发学生的照片的。
但前提是, 必须严格遵守三个要求, 而且这些要求对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班级公众号等等所有网上平台都一样适用。
首先, 学校自己得先定好规矩。他们得搞个《学生肖像网络使用管理办法》, 里面要说清楚哪些情况能用, 能在哪些地方用, 还有要怎么申请才能用。老师们也要签承诺书,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要求落到实处。
接着, 一定要拿到家长的书面同意。在开学的时候, 要跟家长说清楚照片会用在哪里、通过什么渠道发、能用多久, 并且签下同意书。最好是每次用都单独授权一次, 或者至少一个学期授权一次。
这样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里头说的, 怎么处理14岁以下小孩子的那些比较私密的个人信息。
最后, 在发之前, 还要再确认一遍。把包含了学生照片的内容草稿发到家长群里, 再问一次大家有没有意见。等所有家长都没意见了才能发出去。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家长是真心同意的, 避免出现那种被同意的情况, 导致侵权。
说到底, 学生的照片和视频, 不应该被拿来炒作或者赚钱, 它们更像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宝贵纪念。这些新规定, 结合了好多法律条文, 给教育工作者们指明了哪些事能做, 哪些不能做, 也算是给孩子们在网上搭起了一道隐私保护的屏障。
反正从3月1号开始, 每个老师都得把这些规矩弄明白, 照着做, 用对的方法去记录学校生活, 好好守护孩子们干净纯粹的童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希沃学院。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