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的女儿上四年级。为了帮孩子巩固英语,他在网上买了一本由“68所教学教研所”编写、长春出版社出版的《期末冲刺100分》人教精通版四年级英语下册练习卷。卷子到手后,女儿准备做第一套题的听力部分。刘先生按照提示用手机微信扫描卷子上的二维码,本以为会直接播放录音,没想到弹出的页面要求“首次扫码必须添加老师的企业微信”,否则无法播放。他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以为是广告,便尝试关闭页面后重新扫码,结果依然卡在同一环节。无奈之下,他添加了一个名为“菲菲老师”的企业微信。添加成功后,听力录音可以播放了。
让刘先生意外的是,第二天一早,他被拉进一个“天津考生四年级真题资料134群”,群里已有两百多位家长。群主“菲菲老师”称会分享免费学习资料。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企业微信信息,记者查询发现,“菲菲老师”的企业认证为“天津百好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记者以家长身份咨询“如何提高英语成绩”,对方很快发来四张微信名片,称可以扫码添加其“同事”,家长提出需求后,会免费推荐合适的上门家教。
这道听力“门槛”究竟是怎么回事?记者联系了该练习卷的出版单位长春出版社。工作人员调查后回复,这套卷子确为正版书,但扫码后出现“添加企业微信”的要求并非出版社所为,“应该是下级经销商擅自添加的”。工作人员解释,经销商这么做,是把同年级的家长拉进微信群,后续再推荐其他书籍,本质上是一种营销手段。当记者追问能否规范这种操作、家长是否有知情权和选择权时,工作人员坦言,出版社存在分级经销体系,这很可能是二级或三级经销商的操作,他们不好直接规范,但会向有关部门反映。记者随即向当地12345热线反映了问题。
专家建议:
对扫码服务“隐形门槛”开展专项排查
天津大学法学院刘海安教授认为,消费者花钱购买练习卷,与销售方之间即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听力测试是试卷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是产品应当提供的完整服务内容。经营者以“不添加微信就无法使用听力功能”为前提,实质上是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非必要的附加条件,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此外,经营者以使用听力功能为条件要求消费者添加企业微信,可能属于不正当地收集、使用家长微信账号等个人信息,并在未征得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将家长拉入营销群聊,还涉嫌侵犯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