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秋宪专栏】
校外活动不能因安全而“裹足”
原创作者|张秋宪(陕西省素质教育学会会员,政协乾县第十二届、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乾县阳峪祝家堡小学校长)
走出校门,让学生在广阔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中实践体验、拓展视野,不仅是提高学生观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目前学校安全形势的发展和上级对校园安全的三令五申,致使个别学校的校外活动因安全而“裹足”。安全为天,毋庸置疑,可是,我们能抓好校内安全,坚信只要周密安排,措施得力,校外活动的安全工作也可以防患未然。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防交通。在校外活动的过程中,增加教师数量,从探路、带队、疏导交通、路队巡查等方面明确分工,夯实责任,使参与校外活动的教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承担学生在校外活动中的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校外活动的交通安全。
二、防餐饮。教育学生不偷食果园青果,不摘食野果,不吃变质发霉的食物和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饮用池水、沟水及过期饮品,防止饮食中毒。
三、防意外。在校外活动的时间和地点选择上要慎之又慎,避免早出晚归,尽量远离水沟、悬崖和电网密集、交通繁忙的区域。夏天要避开雷雨天。携带创可贴、酒精等常用医药用品,以便及时处理学生在活动中出现的擦伤、轻伤。
四、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校外活动的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参与领导和教师要在落实安全措施、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观察、实践活动,以达成校外活动目标要求,确保校外活动安全有效、趣味盎然、收获满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