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时俱进完善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的要求,我们发文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同时,邀请部分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梳理总结其因地制宜推动党政机关带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和主要成效,形成专题文章。现在国管局官微陆续推出,供大家学习参考。
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政策引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资产管理为基础,从车辆配备、使用管理、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入手,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比例,形成绿色、低碳的公务出行保障模式,带动全兵团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2022年3月,兵团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确定了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总体目标:到2025年,新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到2035年,公务用车实现全面电动化。2024年9月,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兵团公共机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到2025年,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充电接口与其新能源汽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充电桩配备与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3以上;到2035年,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数量和车型结构。对于配备使用轿车、商务车等车型,原则上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确需使用燃油车型的,优先采用调剂存量车型保障。会同卫健、应急等行业系统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使用,科学合理配置新能源汽车;严控公务用车使用较多的公安系统,既做好执法执勤通勤保障,同时考虑特殊需求,最大限度配备新能源车型。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积极了解市场上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与企业探索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优惠价格。
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推动老旧车辆更新工作,更新车辆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
从2022年到2024年底,兵团公共机构新购车辆共1978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299辆,剔除新能源车型无法替代车辆后,占购置总量的89%,完成了既定推广目标,为优化公务用车结构、实现绿色出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兵师团三级党政机关(不含公、检、法、司等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均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从源头管控一般公务用车新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同时整合单位内部的公务用车资源,借助公车平台以及智能终端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车辆的行驶里程、油耗等信息,为科学调度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提供依据,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会,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做到优先使用本单位新能源公务用车,特别是城区内及短途的公务出行,确保车辆与使用场景适配。
新能源汽车的运行成本节约了大量资金,以1辆年行驶里程1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为例,相比同类型燃油汽车,每年可节约燃料费用约3600元,维修保养费用约1100元;有效降低了公务用车的碳排放,为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同时,通过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进一步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率,减少了车辆闲置浪费。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自建或引入其他市场主体,在办公区、停车场等场所根据车辆数量和使用需求,合理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已安装充电桩约830个,兵团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车桩比为1.62:1。集中办公区大部分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提供基础场地,降低充电服务费;部分单位通过自建方式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如兵团本级在集中办公区以及院(校)等单位共建设充电桩约260个,基层单位累计建设充电桩约570个。
兵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基层单位对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顾虑较多,来疆市场的新能源车型较少。在今后工作中,兵团管理局将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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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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