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5-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914,086,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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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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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集团”)实施存续分立,其汽车业务分立至新设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根据《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分立协议》约定,分立前兵器装备集团所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14.23%股份、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均分立至中国长安汽车。分立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长安汽车35.04%的股份,成为长安汽车间接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重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法定代表人:朱华荣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5-4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长安汽车金融城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5年8月12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因增加临时提案,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将补充通知及文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3人,董事贾立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德勇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董事邓威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张德勇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华荣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叶沛先生为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聘任米梦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叶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简历如下:
叶沛先生,公司常务执行副总裁、党委委员。1975年出生,山东人,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参加工作。曾任长安汽车副总裁,乘用车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欧尚运营管理委员会主任,长安品牌事业部总经理,长安品牌(引力、启源)运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长安汽车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长安汽车执行副总裁、党委委员。截至目前,叶沛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353,080股。
米梦冬先生,公司副总裁、品牌公关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新闻发言人。1981年出生,重庆人,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2007年参加工作。曾任长安汽车造型设计院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长安汽车全球设计中心总经理。截至目前,米梦冬先生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103,360股。
以上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其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50)。
3.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了《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赵非先生、贾立山先生、邓威先生、张德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长安资产处置暨签署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52)。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转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择期召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5-5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规定,现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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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2020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52,079,253.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219,811.57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3,301,643.8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8,666,189.4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83,812.3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76,213,404.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程序》(以下简称“管理程序”),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披露等进行了规定。上述管理程序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管理程序》的要求,2020年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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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近日,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注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公司于2022年7月8日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三、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投入完毕并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8.64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已划转到公司基本账户(310002240902210113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605,458,600.00元变更用于“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3)。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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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5-5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安汽车”)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计提任意公积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52,214,667,802.28元、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45,323,240,563.7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9,914,086,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495,704,30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保障公司运营和长期发展方面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增加公司分红频次,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股东获得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公告编号:2025-5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欢迎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或公司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张德勇先生,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揭中华先生及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