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不容侥幸。无证驾驶行为违法成本高、安全隐患大,却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本期继续曝光桂平市公安局近日查获的无证驾驶案例,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平安有序的交通环境。
11月28日,交管大队西区中队民警在石龙镇新乐村路段执勤时,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上道路行驶被查获。最终,陈某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
11月28日,交管大队西区中队民警在石龙镇新乐村路段执勤时,摩托车驾驶员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上道路行驶被查获。最终,黄某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
12月2日,交管大队南区中队民警在大洋镇大洋圩路段执勤时,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黄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上道路行驶被查获,最终,黄某某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
12月3日,大湾派出所联合交管大队南区中队在大湾镇辖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联合行动中,依法查处3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最终,驾驶人覃某某、蒙某某、杨某某等三人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3日以及罚款的处罚。
警方提醒
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您持“证”上路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网站地址:桂平市浔州路三千城-桂平同城网
网站由广西正大五星(桂平)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