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
是公然违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这种漠视法律、罔顾生命的举动
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
为强化法治与安全意识
现曝光近期典型案例,以作警示教育
案例一
▲2025年11月27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县新庆街执行勤务时,发现覃某某驾驶号码牌为粤J W***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覃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2月4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县藤州镇津南路口执行勤务时,发现王某某驾驶号码牌为桂D 8***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2月4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县天平镇永康至新兴乡道1公里500米路段执行勤务时,发现卢某某驾驶号码牌为桂D 0***K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卢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四
▲2025年12月5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县太平镇泰州南路路段执行勤务时,发现潘某某、吴某某分别驾驶号码牌为桂D 3***W、桂D 8***K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潘某某、吴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案例五
▲2025年12月11日,藤县公安交警在藤县藤州镇东山路执行勤务时,发现李某某驾驶号码牌为桂D F***5的小型汽车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警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1
无证驾驶人员未经过系统培训与严格考核,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与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能力低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及行政拘留。若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无证驾驶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相关商业保险将依法拒赔,所有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需由驾驶人及关联方自行承担,可能导致因赔偿致贫的严重后果。
4
无证驾驶的行政处罚记录将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影响求职、贷款等。刑事犯罪记录将直接影响本人及子女的公务员、军校、警校等招录。
交警提示
请自觉遵法守规
携手共建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
道路交通环境
切勿以身试法,铸成大错
来源藤县警务在线
编辑:太平微资
最后
也希望你能关注一下《太平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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