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各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辽宁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商批发〔2026〕9号)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葫芦岛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葫芦岛市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二、葫芦岛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按资金规模有序申报,葫芦岛市商务局将根据补贴资金额度申请情况,提前在“葫芦岛商务”公众号发布公告,告知补贴资金申请材料不受理时间。
四、葫芦岛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贯穿全年,于每月1号定额投放,额度变化情况可通过“辽事通”、“云闪付App”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查询。当月补贴资金额度申报完毕,系统将自动关闭;如当月补贴资金额度有剩余,自动结转到下个月;对符合申请补贴但未申报成功的个人消费者可在下个月继续参与申报,全年额度使用完毕后,仍未申报成功的个人消费者,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五、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商批发〔2026〕9号)执行。
特此公告。
来 源 | 生产资料流通科
撰 稿 | 张 卓
编 辑 | 张 英
责 编 | 赵明望
审 核 | 包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