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掌握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保障低空飞行安全,现将优化调整后的包头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予以公布。
详情查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uom.caac.gov.cn。
(局铁路民航科供稿)
编辑:阿丽雅
校对:王婧轩、孔繁怡
审核:付乌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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