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张玉、钟燕、谭德)“‘首违不罚’给予了企业纠错机会,今后我们也会按时申报,持续规范企业的涉税行为……”9月24日,湖北快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孟表示,“首违不罚”给予市场主体“自动纠错、知错能改”的空间,引导企业提升税法遵从度,做到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原来,该公司首次未按期申报,经恩施市税务局提醒后,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进行了纳税申报,因符合“首违不罚”适用条件而不予处罚。
税务人员复核企业享受“首违不罚”情形。通讯员供图
“首违不罚”并非简单定义为“第一次不罚”,而是严格执法更有精度,有明确的适用边界。它必须同时满足:年度内首次发生且属于“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范围内,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据了解,“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范围包括: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等14项内容,兼顾了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
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是以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为依托,采取“系统判定+人工复核”方式,对涉税违法行为是否符合“首违不罚”进行自动判别,自动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自动统计“首违不罚”实施情况。针对疑点数据,税务人员会进行人工核验,避免错享风险,确保政策红利合法、合规、正确释放。
为此,恩施市税务局加强内部培训让一线执法人员懂政策、会操作、能解读,并依托征纳互动平台开展宣传,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知晓度、认可度。自试行“首违不罚”自动判别以来,该局由系统自动判定有100余起。
恩施市税务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优化“首违不罚”制度,落实宽严相济的原则,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注入“税务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