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的一位外卖小哥
因为不凡的善举引人关注
网友们亲切地称他为“除钉侠”
“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11月18日
武汉江夏藏龙岛
外卖员陈伟像往常一样
外卖箱里携带上工具
送餐路上
在一处废弃道钉处
陈伟熟练地放置好三角警示牌后
戴上手套、护目镜
打开自制的挡板
用小型切割机开始切割道钉
切割完毕
陈伟抡起锤子将残余的道钉切口
与地面平齐
直至切口平滑不会割伤轮胎和鞋底
两年来
他将切割下的废钉卖给废品回收站
所得捐给慈善机构
谈及做这件事的初衷
他告诉记者
前几年在路边人行道
他看到一位婆婆被钉子绊倒流血
看着十分揪心
因此
陈伟想用自己的微薄之力
让更多的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
最开始
他发现道钉后就打举报电话告知地址
相关部门随后派人清除
随着时间的推移
他决定自己清理
以便及时消除危害
为此陈伟自费购置了
切割机等工具和绷带、碘伏等急救物资
陈伟像这样两年如一日
送餐路上默默清除路面钉子
累计拔除四千余枚
如今
他跑外卖的时间因清障有所减少
但他说——
“做这件事最大的初衷是为了
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
我一直坚持到现在
从来没有间断过!”
为城市里的“除钉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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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日报》报道,全国不少城市的主次干道及商场、小区、地铁、学校附近路面,都存在残留地钉的问题。清理地钉的责任在谁?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宜前,他指出,应根据“谁设置、谁负责”“谁管理、谁兜底”原则分层界定——
施工遗留型:若地钉为某项目施工方未清理所致,根据民法典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方负有“完工后清理现场”的法定义务。即使施工方撤离,建设单位(如政府平台公司、项目业主)仍需承担监管责任,督促其限期清理;施工方失联时,建设单位应垫付清理费用再追偿。
公共设施废弃型:若地钉用于固定已废弃的公交站牌、路灯杆等市政设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需及时拆除废弃设施并清理残留物;因管理疏忽导致遗留的,可申请行政问责。
无主遗留型:若地钉年代久远、责任主体无法追溯,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此类“无主隐患”应由属地政府(街道办、乡镇政府)兜底,纳入日常巡查,组织环卫或第三方清理,费用由财政保障。
对于自发清理的行为,孙宜前提醒,市民义务清除地钉属于“自愿协助公共事务”,但需遵守安全规范与公共秩序——
工具安全:使用角磨机等电动工具需注意用电安全。在公共区域(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作业,可能涉及临时用电许可。根据电力法及消防法,个人在公共区域使用大功率工具建议向属地街道或消防部门报备,防范火灾或触电。
设施保护:清除时若破坏路面(如沥青、地砖),可能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禁止擅自占用或挖掘)。应尽量减少损伤,若造成破坏,可能需承担修复赔偿责任(费用由市政部门核定)。
区域许可:小区、商场等封闭区域的地钉清理需物业公司或业委会同意;市政道路上的,建议先联系街道城管或市政养护单位,由其指导或协助清理,避免纠纷。
“义务清除无需专门证书,但必须确保安全、不破坏公共设施,并尽量提前与管理部门沟通。”孙宜前说。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娄雅玲 见习记者蒋婵、江夏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周婷 郑庆恒、九派新闻、法治日报
编发:娄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