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和《青海省地方病预防控制所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调整公告》,现公布我所2025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面试成绩与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情况,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成绩与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名单附后。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要求:进入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并在工作人员统一带领下参加体检。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放弃体检处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约为人民币5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当天收取金额为准。
(五)注意事项:为准确反映考生身体真实状况,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统一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2.体检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停止饮水、进食。待采血、留尿、B超项目检查结束后方可进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考生入职。
7.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有关事项
(一)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外,还需对其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表现进行考察。
25青海医疗卫生事业编面试金题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