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省人社厅有关要求,即日起,开展非教育系统2026年度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受理工作。
一、受理范围
东营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正式在职在编或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申请。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0时—4月30日14时申请。
3.其他项目申请时间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同时,需按照拟申报项目指南规定,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派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单位推荐意见表》”)。派员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过程及目标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将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录入word文档发至邮箱(sllrst@shandong.cn)。
3.派员单位与申报人签订《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附件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一式四份,申报人、派员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各留存一份;另外一份随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存档备查。
4.事业单位长期聘用在职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交以下在职证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纳的社保证明及银行工资流水,且各项材料的记录时长均不少于3个月。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的书面材料请务必在各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5天,按要求提交各项材料。书面申请材料请直接报送至市人社局906-1房间。
联系人:于少飞王文燕
联系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90号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培养计划书
图文|王文燕
编辑|生秀明 黄秀平
审核|张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