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清远市教育局已完成2026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和公示等工作。现将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已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并交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以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为准。怀孕申请人,需待生产后凭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领取证书。
特别提醒:应届毕业生使用 “学籍信息”报名获得教师资格的,此类申请人需及时登录报名网页补充有效学历信息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补充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学历或学历信息异常的,视为不符合认定条件,将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取消认定通过结论。
特此公告。
清远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