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智能驾驶几乎已经成了新车配置中的“标配”。不过现实情况却并不如宣传那般光鲜,不少企业在广告中玩弄“文字技巧”,刻意混淆“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界限,让消费者误以为车辆能“放手驾驶”,结果却隐藏着安全风险。除此之外,还有企业利用OTA(远程在线升级)手段,私自修改车辆性能参数,给车主造成了权益受损的情况。
正因如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一文件从汽车召回、生产一致性、宣传合规和事故报告四个方面入手,旨在通过全链条监管筑牢安全防线,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与过往政策相比,这次征求意见稿语气更为严厉,文件中出现了六次“不得”。比如:不得将未经充分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不得利用OTA手段掩盖缺陷等。更重要的是,文件还要求企业在驾驶辅助系统的命名和营销宣传中,禁止暗示车辆等同于“自动驾驶”,以避免驾驶人误判和滥用功能。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专家黄金晶指出,目前市面上的所谓“自动驾驶”,其实在法律定义上依旧属于“辅助驾驶”。这意味着驾驶者的义务与普通驾驶人无异,仍需遵守交通法规。即便开启了智能驾驶功能,也必须保持双手握紧方向盘、双眼注视前方,随时准备接管。
征求意见稿同时强调,企业在向消费者介绍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的自动化等级、系统边界和能力时,必须做到真实、全面,杜绝夸大、虚构或误导的宣传行为。这样才能帮助消费者正确理解产品功能,避免因误解而造成危险。专家认为,这一举措相当于划清了虚假宣传的红线,敦促车企回归技术研发和安全优化,摒弃夸张的营销套路。
事实上,OTA一直是用户高度关注的焦点。此前就有车企未经允许擅自通过OTA修改动力输出、续航里程,甚至在没有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推送未经充分测试的软件,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更有甚者,通过OTA掩盖车辆缺陷,企图绕过召回。对此,新规明确要求:OTA升级须备案,未经验证的软件禁止推送,不得借OTA隐藏缺陷。对频繁OTA的企业,监管部门还将展开专项核查。
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熊璐表示,部分车企在面对产品功能缺陷时,并未彻底解决问题,而是选择通过OTA“遮掩”。这种反复掩盖与修补,容易让缺陷叠加,最终影响车辆安全。新规的出台,正是为了遏制这类无序竞争,保障OTA的合规与透明。
目前,社会公众可以在9月15日前通过官方渠道反馈意见。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一旦政策正式落地,将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行业确立更加清晰的发展规则,在“安全可控”与“技术进步”之间找到平衡。
来源:中国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