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市民对驾驶证上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该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存有疑问。想要把驾驶证上的联系方式,尤其是住址信息进行更换,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是否可以在网上操作?一起来看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的解答↓
举个例子:于先生驾驶证上的住址是旧身份证上的老家地址,当他拿到驾照后不久已全家迁至上海生活和工作,现在身份证上的地址也换成了本市居住的地址,该怎么办呢?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72号令)中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从业单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第六十六条规定,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驾驶人办理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属于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材料到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沁春路179号3号门)、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四分所(宝山区安汾路299号)受理窗口或各区公安交管支队驾驶人管理窗口办理。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需要至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
本业务也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交管12123”APP等互联网平台办理。需要注意的是,线上只受理机动车驾驶人本人提出的对驾驶证预留的手机号码、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信息进行变更的申请,其他信息变更请到车辆管理所窗口办理。申请成功提交后,系统将自动更新变更内容。同时,在办理过程中,请驾驶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填写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申办业务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入“黑名单”,停止办理网上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特别提醒
在“交管12123”APP上修改驾驶证档案中的联系方式,不会同步修改机动车档案和用户注册信息中的联系方式,申请人可对手机号码、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的信息进行选择性修改和填写。
资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
编辑:康玉姗